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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连池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的调查报告

更新时间:2023-09-11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安排,7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调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组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和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了解相关情况。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

 市政府积极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完善道路交通管理机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有效提升。

(一)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府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投入,全市道路交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一是全面加强交通卡口系统建设,增设电子警察设备,安装智能信号机,改善联网视频监控设备运行质量,有效缓解道路拥堵。二是加强大数据应用,建立了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发布预警信息70余条。三是建成总投资1089万元的应急指挥中心,内部搭建“一中心”“两平台”,目前已有44个部门接入平台。四是对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伤亡人数多的重点路口路段,逐一分析研判,建立台账化管理,对辖区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改造,截至目前,共增设交通标志标牌130余处,施划交通标线33000余平方米,停车泊位1100余个,全市交通运输通行条件显著改善。

(二)加大道路执法管控力度。公安交管部门加强日常执法工作,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一是加强农村地区交通管控,采取24小时流动巡逻方式,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二是市交警大队联合基层派出所,适时开展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形成高压严管态势。三是加强城市重点车辆通行秩序管理,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一盔一带”、路口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消除安全隐患。四是按照“一校一方案”的原则,合理调整勤务部署,遏制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三年来,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8万余起,其中酒后驾驶485起,醉酒驾驶114起,涉牌涉证890余起,货车超载2100余起,农用车违法载人170余起,农用车无证驾驶60余起。

(三)有效治理交通安全隐患。市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加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排查,全面掌握车辆管理信息和驾驶人安全行车状况,督促企业和驾驶人尽快消除隐患,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强重点企业监管,深入“两客一危”重点运输企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完善车辆日常安检和维护制度,确保行车安全。三是加强恶劣天气监测预警,进一步完善交警、应急、气象等部门应急救援机制、恶劣天气交通应急反应机制,采取相应的防范管控措施,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市政府定期组织各单位广泛开展普法活动。一是加强重要节点期间宣传,按照“宣传先行”的工作原则,广泛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二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阵地,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的宣传报道,形成文明交通安全大宣传的浓厚氛围。三是以农村“一老一小”和快递、外卖、客货运企业群体为重点,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曝光警示典型案例。四是针对骑手普遍存在违法行为,面对面向骑手讲解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和安全性,进一步增强骑手们的安全交通观念和法律意识。三年来,开展大型宣传活动130余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60余场次,悬挂宣传条幅1400余条,向社会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宣传手册7万余份。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农村公路岔口增多,道路错综复杂,车辆种类较多且数量大,驾驶员队伍庞杂,交通安全常识欠缺,安全意识薄弱,甚至部分驾驶员未经专业培训就驾驶车辆上路,交通违章现象较为严重,易引发交通事故。

(二)摩托及电动车管理难度加大。我市摩托车和各种电机动车辆遍布城区、乡镇,驾驶人沿街揽客、占道停放、证件不全、不戴头盔、抢灯、随意变道等现象随处可见。新增设的出行共享电动车数量增长过快,缺乏相关规定的有效监管,存在数量多、乱停放、不遵守交通规则等问题,部分青少年骑车速度快、骑车带人(带多人)、横穿马路、闯红灯,毫无安全意识,交通事故频发。

(三)交警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在当前机动车和各种非机动车辆快速增长、城区面积不断增加的情况下,交警执法点多、面广、线长,警力不足、正式民警老龄化问题突出。个别执法人员工作方法简单、执法程序不规范。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城乡道路交通安全。完善交警、交通、规划、综合执法等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严格依法行政,合力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突出重点,坚持在车辆违章频繁路段、事故多发时段和交通流量密集点段,强化路面执法检查。紧盯农村交通安全短板弱项,聚焦治乱纠违、护农护游等重点,深入推进实施农机“亮尾工程”,提升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二)开展专项整治,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隐患。严格依法查处超载、酒驾醉驾、乱停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整治三轮车和摩托车无牌无证、违法行驶等行为,专项治理电动自行车违章、三轮车非法营运、老年代步车无照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对违章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加强路面执勤警力,增加道路巡查频次,确保能够及时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应对各种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结合我市城市发展、道路通行条件和交通安全状况,暂时不适合发展共享电动车,市政府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解决共享电动车带来的安全隐患。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交通执法业务素能。市政府要加大交通监控设施和交通安全执法科技装备的投入,有效提升交通安全管理能力和执法效率,完善警力警务保障机制,保证公安交警警力的合理配置和增长。交管部门要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培训,不断提升执法队伍依法处置各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的能力,定期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综合能力,确保执勤执法水平跟得上法治建设要求。

(四)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以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抓好《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宣传实施,坚持“宣传先行”工作原则,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融媒体中心等单位要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学校宣教主阵地作用,将学生作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重点,带动提升家长交通安全意识,促进学校、家庭、社会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