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宪法之力  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以宪法之光  照耀人民幸福安康
当前位置: 首页 >> 三查(察)活动

五大连池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 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更新时间:2025-08-25

——2025822在五大连池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715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在全市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湿地总面积143.17万亩其中森林沼泽19.82万亩、占13.85%灌丛沼泽1.78万亩、占1.24%沼泽草地112.21万亩、占78.37%内陆滩涂3.37万亩、占2.36%沼泽地5.99万亩、占4.18%。现有黑龙江引龙河省级自然保护区(24202.88公顷)、黑龙江五大连池山口省级自然保护区(99265.53公顷2个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及五大连池青山公园(406公顷1处省级湿地公园,构成了全市湿地生态系统的核心载体。

二、“一法一例”贯彻实施情况

湿地保护“一法一例”施行以来,市政府将湿地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强化机制建设、落实管护责任、加大宣传力度、推进修复实践等举措,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逐步增强,保护格局初步形成。

(一)建机制聚合力,抓落实强保障。2023年建立了《五大连池市湿地保护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推动林业和草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多部门协同发力,形成按职责分工、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将湿地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为“一法一例”落地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建体系强领导,织网格固根基。构建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双组长”领导体系,发布相关方案制度14召开市级林长会议1,并多次专题听取工作情况。全市建立了完善的网格化管理体系,设各级林长235人、网格长110人、区域林场网格员577人、行政村网格员93累计巡林3200余次,实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管护格局,为湿地保护筑牢了根基。

(三)借节点广宣传,营氛围聚共识。以“世界湿地日”“黑龙江省湿地日”等节点为契机,组织开展了多形式宣传活动。2023年至今累计发放宣传单3万余张、张贴海报300余张、悬挂条幅200余条出动宣传人员1000余人次、车辆200余辆,广泛普及湿地保护意义及“一法一例”内容,全社会关心支持湿地保护的氛围逐步形成。

(四)护生态强修复,建联动创成效。一是重点区域分类保护扎实推进引龙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构建“车巡+步巡+无人机+高点监控”立体巡查网络,近三年巡护350余次查处非法行为3清理垃圾3,创新“林长+”共管机制获省林草局认可,连续两年考核优秀;山口省级自然保护区强化日常巡护与联防联动,年初至今完成日常巡护51含全域巡护2),与二龙山林场签订防火协议提升防火及应急能力。核查国家、省林草疑似点位105移交非法开垦点8处;五大连池青山公园通过清理河道、补植植被等措施,巩固保护成果。二是系统修复工作有序开展出台《五大连池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实施方案》(五政规〔20203),建立市、乡镇、农场、林场四级管护联动机制,落实湿地面积总量控制。“十四五期间重点针对市域内功能性弱化的湿地区域推进修复在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实施植被恢复等生态修复措施2024年引龙河自然保护区争取资金121万元,实施七十里河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同步加强物种监测,助力湿地功能恢复。

(五)严核查明底数,强执法优审批。一是严格核查疑似变化图斑2024年国家林草湿综合执法平台下发湿地疑似变化图斑87已完成核查并确认违法60部分已进入处罚程序;梳理20192024年保护地内湿地疑似变化图斑310块,全部完成核查分类。二是强化联合执法2023年以来联合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查处违法占用湿地案件9罚款101.369万元,有效震慑违法行为。三是规范审批管理2023年至今审核审批使用湿地项目12面积24.5794公顷),未发生未批先建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一法一例”在全市贯彻实施取得一定成效,但湿地保护工作仍面临一些短板和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机制协同仍需强化。湿地保护涉及多部门,虽然建立了协调联动机制,但实际工作中,仍存在职责交叉、衔接不畅、信息共享不及时等问题,导致工作效率不高,难以形成强大合力。

(二)专业人才匮乏。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需要专业技术人才。但目前,专业管护人员数量不足,相关岗位多为非专业人员转岗,业务能力提升缓慢,难以开展精准生态评估、科学修复方案制定等工作,制约了湿地保护科学化推进。

(三)湿地宣传存短板。尽管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但宣传形式和手段较为单一,多以集中性活动为主,常态化、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宣传较少。部分群众和企业对湿地生态价值认识不足,对“一法一例”知晓度不够,主动参与湿地保护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激发。

(四)执法监管效能有待提升。受部门间执法联动的深度和广度不足、智能化执法取证手段应用不充分、针对潜在违法行为的预警性执法机制不健全等因素影响,执法监管的精准性和震慑力仍有提升空间。部分湿地违法案件存在发现不及时、证据固定难度大等问题,对一些隐蔽性、持续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待加强,影响了“一法一例”的刚性约束效果。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全市湿地保护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一)健全协同机制,压实保护责任。要进一步完善湿地保护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明确各部门在湿地规划、审批、监管等环节的职责边界,建立定期会商、信息互通、联合督查制度,推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形成湿地保护强大合力。

(二)强化人才支撑,提升治理水平。要加强基层管护队伍建设,建立常态化、系统化培训机制,定期组织技能培训和交流,聘请专家团队指导。同时建立人才引进机制,积极吸纳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行业资深人才充实到湿地保护队伍。

(三)深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要结合“世界湿地日”“黑龙江省湿地日”、春耕前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科普讲座等现场宣传;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和生态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针对企业、农户等重点群体开展靶向宣传,推动湿地保护意识融入生产生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湿地志愿服务和监督。

(四)严格执法监管,筑牢法治防线。要深化部门联合执法,明确联动流程,定期开展联合行动;增设智能监控设备,构建信息共享平台,提升取证效率;建立预警机制,梳理风险点,提前防控;加强典型案件曝光和执法培训,增强震慑力,彰显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