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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李明岩等同志辞去五大连池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更新时间:2025-12-04

2025122日五大连池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相关规定,经五大连池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李明岩、岳振兴2名同志辞去五大连池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相关规定,李明岩同志五大连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五大连池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