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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市政府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情况的报告

更新时间:2017-07-20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2017年5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市政府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检查组一行采取听、看、查、议等方式,先后深入花园基督教会、新发永胜基督教会、青山天主教会、佛教安养院4处宗教活动场所就设立证件、规章制度、登记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执法检查。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佛教等四大宗教,共有教徒近万人。有经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31个。其中基督教 26个,天主教2个,伊斯兰教1个,佛教安养院1个,国学讲堂1个,分布在8个乡镇、2个监狱所。《宗教事务条例》实施以来,市政府以贯彻国家、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经常性管理,着力提高宗教工作法制化水平,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引导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宗教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抓协调,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宗教工作领导机制,建立了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市、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建立了领导干部联系宗教场所制度和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加大了对党政干部、宗教管理干部、宗教教职人员“三支队伍”的培养和培训力度。健全和完善了各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制度。积极帮助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人员、财务、会计、治安、消防、卫生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推动了宗教活动场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抓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市政府及市宗教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引导信教群众树立大局观念、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帮助教育群众分清宗教与“邪教”、宗教信仰与“封建迷信”的界线。开通了“民族宗教之家”和“宗教和顺群” 两个微信公众号,印制并发放了《五大连池市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汇编》,使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得到了增强。几年来,全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投身慈善事业,累计为孤寡老人、白血病患者、贫困教徒捐赠款物价值16万余元。
     (三)抓难点,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在工作中坚持保护群众宗教信仰自由与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并重原则。坚持一手抓合法宗教的保护及扶持,一手抓对邪教的打击和取缔。在保障信教群众和宗教界人士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切实履行好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职能。几年来,共投入资金70余万元用于新建和维修宗教活动场所,配备电脑、投影仪、电子琴等设备,帮助宗教场所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加强,2015年,青山天主教堂进行了献堂典礼。2016年,帮助花园基督教会新建栅栏,维修房屋,建成了“花园式”教会。
     (四)抓执法,切实保证宗教场所和社会稳定。几年来,依据《条例》精神,先后开展打击蒙头教、全能神、治理私设聚会场所等行政执法10多起,维护了社会稳定。2017年4月20日,民宗局会同统战、公安、青山街道办联合执法,对“地下”神父非法传教活动进行了制止,对为其提供场所的责任人进行了训诫。
      二、存在问题
      1、个别宗教活动场所设置不够合理。在市区内有4处宗教活动场所设置在居民小区内,有的甚至与居民共用一个楼道,在举行宗教活动或仪式时与居民的日常生活难免相互干扰。
      2、《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不够到位。《条例》的社会宣传普及面不广,部分公务人员对《条例》理解不到位,很多市民对《条例》不了解,不知道运用法律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公民的《条例》培训还有待加强,在管理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宗教活动过程中与落实《条例》的有关规定要求存在差距。
      3、非法宗教活动还不同程度存在。近年来,我市虽已取缔一部分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和非法宗教活动,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但随着信教人数不断增长,宗教活动范围不断扩大,有些人员法制观念淡薄,“法轮功”“蒙头教”等非法宗教活动还时有发生,甚至部分群众受非法宗教不良思想影响浸蚀,笃信“有病不吃药”等歪理邪说。
      三、工作建议
      1、进一步强化对宗教工作的认识。宗教工作具有群众性,长期性,复杂性,是事关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大事,市政府要进一步强化对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认真分析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主动性。要定期听取宗教部门的汇报,研究解决宗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实际困难,确保我市宗教活动健康发展。
      2、进一步扩大《条例》的宣传。市政府要有针对性的开展新版《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社会知晓率,要把《条例》作为“七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 组织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深入扎实学习宪法及有关法律,学习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增强他们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推动宗教界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宗教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网络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宗教媒体公众的舆情管理,对于阻碍执法、不真实反映事实真相的拍摄传播行为要及时给予制止。要从文化层面、历史文化传承的高度认识宗教的作用,推动宗教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3、进一步做好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市政府要重视宗教事务部门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完善我市落实《条例》配套办法,着重抓好宗教活动场所的规划布局、建设用地、设立审批、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指导,对已批准注册登记的合法宗教活动场所,帮助建立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信教群众自觉遵守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让信教群众做到爱国、爱教的统一,自觉构建我市宗教领域的和谐。同时,要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违法的工作方针,依法打击邪教组织和各种利用宗教名义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宗教领域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