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连池市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源管理情况专项工作报告
(2025年6月27日在五大连池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现将全市2024年度国有资源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国有资源基本情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方案》《黑龙江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要求,开展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基本查清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状况。
(一)耕地资源基本情况。全市全口径耕地保有面积达439980.50公顷(6599707.50亩)。其中,水田7774.32公顷(116614.80亩),占1.77%;水浇地58.15公顷(872.25亩),占0.01%;旱地432148.03公顷(6482220.45亩),占98.22%。
(二)矿产资源基本情况。全市境内采矿用地达277.92公顷(4168.8亩),发现的矿产资源有浮岩、岩棉用玄武岩、火山灰、矿泉水、饰面用花岗岩等19个矿种(含亚种),具体储量需进一步勘探。目前处于开发利用状态的矿产资源有建筑用安山岩、建筑用凝灰岩、建筑用砂岩、矿泉水等8种。已出让采矿权(有效期内)的储量情况为建筑用安山岩215.09万立方米、建筑用凝灰岩2084.41万立方米、玄武岩477.68万立方米、砂岩126.2万立方米、砂248.3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88.82万立方米,全部矿山总核定生产规模400.9万立方米/年,矿山生产产品为各类建筑用料,满足市域内各重点建设项目用料需求。
(三)林草资源基本情况(森林、草地、湿地)。我市是黑龙江省林区重点县之一,林地总面积393.85万亩,其中乔木林地380.52万亩、占96.62%,灌木林地2.96万亩、占0.75%,其他林地10.37万亩、占2.63%,天然林317.47万亩、人工林76.38万亩。草地总面积32.33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12.59万亩、占38.95%,其他草地19.74万亩、占61.05%。湿地总面积143.17万亩,其中森林沼泽19.82万亩、占13.85%,灌丛沼泽1.78万亩、占1.24%,沼泽草地112.21万亩、占78.37%,内陆滩涂3.37万亩、占2.36%,沼泽地5.99万亩、占4.18%。林辅耕地(归林草管辖,未列入全市全口径耕地中)总面积48.13万亩,其中国有林场43.23万亩、青山苗圃0.5万亩、龙镇贮木加工厂0.37万亩、草原站2.93万亩、各乡镇林业站1.1万亩。全市共有自然保护区、保护地6个,总面积20.3万公顷,其中黑龙江引龙河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2.42万公顷、黑龙江五大连池山口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9.93万公顷、黑龙江二龙山跃进县级自然保护区面积947.25公顷、黑龙江山口国家地质公园面积6.37万公顷、五大连池省级湿地公园面积408公顷、山口湖风景名胜区面积1.48万公顷。
(四)水资源基本情况。水资源总量14.67亿m³,可开发利用量8.54亿m³。地表水多年平均水资源量13.1亿m³,可开发利用量7.23亿m³;地下多年平均水资源量2.33亿m³,可开发利用量1.31亿m³。全市共计发放取水许可证231个,审批取水许可量9714万m³,其中,发放农业用水取水许可证24个,审批取水许可量6853.414万m³;发放工业用水取水许可证36个,审批取水许可量118.188万m³;发放生活用水取水许可证171个,审批取水许可量2742.398万m³。
二、国有资源管理相关制度建立与实施情况
(一)耕地资源管理情况。2024年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613.47万亩(全市全口径耕地保有面积中,存在部分不稳定耕地,未列入保护目标范围之内),永久基本农田494.07万亩。同时,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工作成果已经上交,并取得国家批复。在黑土地保护工作中,通过科学统筹、精心组织,确保黑土地资源得到有效利用。持续开展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以“工作方案化、方案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具体化”为导向,实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局面。
(二)矿产资源管理情况。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 )开展矿业权登记工作,2024年共受理登记项目5宗,其中新立登记2宗,为五大连池市龙门采石场、五大连池市引龙河采石场;变更登记2宗,为五大连池市龙门05号采石场、WSK2020-04号采石场;注销登记1宗,为五大连池市二龙山粘土矿。
(三)林草资源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对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建立健全林地征占用档案,详细记录项目信息、审批过程及使用情况,确保林地征占用合法合规。2024年共审核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8件,依法依规批准8件,有效保障了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同时杜绝了非法占用林地现象。
(四)水资源管理情况。按照省、市、县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完成2024年度最严格水资源考核工作,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在黑河市最严水资源考核工作中,近三年连续获得优秀档次。2024年实际年用水总量为5512.848万立方米,四年用水总量都控制在用水控制指标之内逐步在减少。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节水指标范围内,并呈明显降低趋势。
三、国有资源效益情况
(一)土地资源效益情况。2024年全年供应土地33宗,总面积183.84公顷。其中,出让土地25宗、面积26.72公顷,收取土地出让金3573万元;划拨供地8宗,面积157.12公顷。消化批而未供土地8.74公顷。以上供应宗地已全部按照要求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录入上报。
(二)矿产资源效益情况。按照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开展采矿权出让工作,2024年出让采矿权1宗,为引龙河采石场,通过挂牌竞价,确定采矿权人为黑河市翔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交金额1663.42万元,按照分成比例,获得出让收益332.684万元。
(三)林草资源效益情况。开展林草系统内林辅耕地以及草原开发利用地的土地承包费征收工作。林草系统2024年总发包面积25875.03公顷,其中林辅耕地发包面积23879.45公顷,草原开发利用地发包面积1995.58公顷,应收金额为8176.03万元,已全部收缴完毕。
(四)水资源效益情况(无直接效益)。为保障水利工程发挥最大防灾减灾效益,2024年水务部门实施水利建设项目6大类项目,总投资达1.5亿元。分别为总投资12375万元的2024年侵蚀沟治理工程、总投资562万元(国债资金400万元已到位,地方自筹资金162万元)的讷谟尔河城区段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904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723万元,地方配套181万元)的2024年小流域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74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投资和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农村供水工程及养护项目、总投资58万元的2024年度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总投资61万元(中央资金)的202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及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项目、总巡查资金13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小型水库和堤防白蚁等(害堤动物)巡查项目。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虽然市政府近年来改进国有资源管理、使用工作,健全完善相关工作体系及工作制度,进一步促进国有资源的规范管理,但工作中仍有部分问题亟须解决。一是自然资源清查工作涉及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等多种资源类型,技术要求高、工作量大,缺少相关的技术人才。二是部分地区的地形地貌复杂,交通不便,实地调查难度大。例如,山区、林区等地的自然资源调查需要耗费大量人力和时间。三是人员力量薄弱。目前乡镇林业站人员老化,力量不足,核查外业工作技术掌握不到位。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政府将着力构建“保护严格、利用高效、监管有力、生态优良”的国有资源管理新格局,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资源保障。
一是深入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行动。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培训体系,开设“自然资源大讲堂”等培训活动,邀请行业专家解读《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规程》等核心规范,组织跨区域线上研讨会,全面提升清查人员能力素质。推行“网格化”森林资源调查机制,将调查区域划分为四级生态网格,发动基层力量开展日常巡护数据采集,依托线上平台实现实时数据回传,提高森林资源调查质量质效。按照上级清查工作时间安排,全面查清实物量、核算价值量、理清使用权状况,形成数据、价格、文字、图件等各类成果,探索拓展清查成果应用场景。
二是全面提升国有资源管理效能。健全管理体系,大力推行“三长联动”责任机制,深化“田长+林长+河长”协同治理模式,统筹解决自然资源管理保护难点问题,保障资源可持续利用。严格执法监督,聚焦非法采矿采砂、毁林开垦等突出问题,组织自然资源、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维护资源安全。
三是实施重点领域提质增效行动。强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加大矿泉水资源勘查、规划和开发力度,谋划申报苏打水地理标志,高质高效开发利用水资源。加快编制《2026—2030年采砂规划》,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全面落实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责任目标,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和全省林草湿荒漠化普查工作,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