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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实施《黑龙江省有线电视管理规定》情况的审议意见

更新时间:2015-12-14

(2015年3月19日五大连池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

  2015年3月19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认真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关于市政府实施〈黑龙江省有线电视管理规定〉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会议认为,《黑龙江省有线电视管理规定》实施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规定》的学习宣传活动,将有线电视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了组织领导,加大了投入,在广电局、龙广网络五市分公司等部门的积极努力下,全市有线电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和长足地发展,对丰富市民精神文化生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会议指出,市政府在贯彻实施《黑龙江省有线电视管理规定》过程中还存在有线电视网络覆盖面不足、收费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自办电视节目质量不高、服务质量不高、管理体制不理顺等突出问题。
  会议强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目前有线电视事业运行当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原则,尽快研究妥善加以解决。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好《黑龙江省有线电视管理规定》,办好人民放心满意的有线电视事业,切实保障和丰富广大群众业余文化生活,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管理体制的理顺力度。建议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广电、龙江网络五市分公司等部门对提高有线网络电视运行工作质量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找准制约我市有线网络电视事业快速发展的根本问题,市政府及龙江网络分公司要积极协调和请示省龙江网络总公司在光网延伸铺设、互联设备投入、人员增加、素质培训等方面加大力度,进一步理顺市广电局与龙江网络五市分公司之间的关系。
  二、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对于违背用户意愿捆绑销售有线电视增值业务的行为、同名同址用户选看第二、第三终端,五保、低保、老红军等优抚对象优惠政策、部分高清用户转为标清用户被禁止、机顶盒启动及频道转换过程中强制用户收看商业广告等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议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认真调查研究和妥善解决。二是对于自办节目中播放的药品、保健品广告及娱乐节目,建议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进行审核把关,净化我市的文化市场。三是对于非法经营和使用非法接收设备的违法行为,建议市政府责成相关责任部门要采取联合执法方式,给予严厉打击,以进一步规范有线电视经营秩序。四是在数字有线网络电视整体转换工作没有完全结束的前提下,龙江网络五市分公司要传输6套电视节目供未转换的用户免费收看。
  三、加大收费政策宣传力度。龙江网络五市分公司要认真贯彻执行省物价局关于有线网络电视收视维护费的批复精神,在收费大厅显要位置进行价格和优惠政策公示,杜绝收费和服务工作当中出现违规销售行为。同时,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利用电视媒体、宣传单、法制宣传日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有线网络电视收费标准、优惠政策及营销计划。
  四、加大企业管理和员工服务培训力度。龙江网络五市分公司要立足于长远发展,着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要学习先进的服务理念,加强服务窗口的优化管理,规范经营秩序,加大员工优质服务的培训力度,让企业和员工树立用户至上的观念,精减办事流程,开展微笑服务、便民服务,让群众和用户切实感受到龙江网络公司的企业文化和服务理念,理解和支持有线电视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