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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更新时间:2019-10-31

      8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对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先后深入到北大荒五大连池矿泉水股份有限公司、团结粮库、老法院办公楼,实地查看了解矿泉水资源开发利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闲置资产处置等情况,并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汇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完善措施,严格程序,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有序。市政府依法依规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完善顶层设计,健全制度体系,加强资产清查,严格配置管理,规范资产处置,确保国有资产高效使用。2018年末,全市纳入资产管理系统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共有153家,资产总额131,422万元,负债总额13,858万元,净资产117,564万元。一是资产配置科学合理。将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从源头上解决资产配置不公、配置随意、奢侈浪费等问题。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新增固定资产10,052万元。从资产类别分析,新增土地、房屋及构筑物5,385万元,占53.58%;新增通用设备2,460万元,占24.47%;新增专用设备1,308万元,占13.01%。从配置方式分析,新购固定资产4,141万元,占41.2%;调拨4,228万元,占42.06%。二是资产使用发挥效益。在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的基础上,提高闲置资产的使用效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使用固定资产85,995万元,其中自用85,50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使用房屋377,987平方米,账面原值39,595万元,已投入使用在建工程未转固房屋面积12,982平方米。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车辆388辆,账面原值为5,561万元。从公车改革情况分析,每百人车辆占有量为7.53辆。三是资产处置依法合规。加强对土地、房屋等大宗资产的处置,进一步优化资产处置流程,资产处置程序公开透明,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2018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共处置固定资产1,334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资产359万元,占26.89%;通用设备类资产786万元,占58.9%。从处置形式上分析,出售、出让、转让276万元,占20.7%;无偿调拨(划转)620万元,占比46.49%;报废报损434万元,占比32.57%。今年8月11日,老法院办公楼以1092万元的价格公开拍卖。

      (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不断加强。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意见精神,按照“创新发展、重组整合、清理退出”的改革思路,因企制宜,分类实施,国企改革不断深化,国有资产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国有经济活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截止2018年末,全市共有纳入国资办管理的国有企业15户(二龙山粮库、朝阳粮库、和平粮库、团结粮库、青山粮库、军粮站、盐业公司、良种场、二龙山蚕种场、市客运站、自来水公司、液化石油气公司、山口电厂、山口渔业公司、山口湖旅游公司),资产总额38,061万元,负债总额14,533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3,528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日趋完善。市政府按照《五大连池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不断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形成了“一核心、两轴、多节点”的空间形态。在规划科学性、预见性的指导下,有序开展各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一是林业资源。全市国有林业用地258万亩,其中有林地157万亩、无林地98万亩。活立木总蓄积636万立方米,其中天然林147万亩、蓄积563万立方米,人工林10万亩、蓄积73万立方米。年综合生长率为3.48%,年生长量25万立方米。二是土地资源。2018年以来,全市共出让土地22宗,面积39.7公顷,收取土地出让金7,649.4万元。其中挂牌出让土地21宗,面积37.9公顷,收取土地出让金7,435万元;协议出让土地1宗,面积1.7公顷,收取土地出让金214.4万元;划拨供地26宗,面积63.5公顷。以上供应宗地已全部按照上级要求,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录入上报。三是耕地资源。市政府始终坚持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面积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将保护目标分解下达到各乡镇、村及辖区内部队、农场等单位,并逐级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决以先补后占政策为依托,确保了建设项目所占耕地均完成补充耕地任务,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也已在自然资源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备案,并在自然资源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进行确认,确保了全市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目前,全市全口径耕地保有面积达382,907公顷,其中旱田380,371公顷、水田2,528公顷、水浇地8公顷。四是矿产资源。全市境内已探明的矿产资源有砂金、凝灰岩、安山岩、河流沙、花岗岩、冶金用脉石英、粘土、矿泉水等8个矿种。目前,处于开发利用状态的有建筑用安山岩、建筑用凝灰岩及矿泉水三种。

      二、存在问题

      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一些单位存在办公楼已竣工并使用多年,账务账长期录为在建工程,并未转为固定资产。

      二是新会计准则推行不彻底。根据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会计调整》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应按月计提折旧,目前仍有部分单位未按要求计提折旧。

      三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紧缺。由于全市近几年建设项目占用耕地面积较大,原有两个补充耕地储备库的补充耕地指标已经用尽,目前面临较大的补充耕地指标缺口,落实占补平衡任务困难较大。

      四是矿产权获得审批困难。省自然资源厅和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下发了《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及处置方案》,做出了保护区内现有矿业权到期不再延续、不再新设矿业权、限期退出的决定,导致科迪集团矿泉水开发项目推进受阻。而原有的两宗矿泉水矿业权企业也将面临着退出保护区的风险。

      五是自然资源利用监管存在失位现象。全市自然资源分布广泛且分散,受限于工作人员数量少的实际,曾发生数起自然资源非法违法利用案件,损害了国家公共财产,也对社会秩序造成了负面影响。

      三、工作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国有资产管理,调查组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增强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意识。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基层单位规范管理意识,消除思想误区,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自觉依法管好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二是落实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做到责任有主体、行为有规范、问责有对象,并定期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三是建立报告制度。按照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制度的意见》的要求,积极推进建立和完善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

      (二)进一步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一是全面摸清底数。进一步理清资产的产权归属、管理与使用情况,掌握资产经营和收益入账情况,全面摸清家底,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台账和数据库。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评估和统计等配套监管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加快推进全市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化、规范化。三是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建设,增强工作力量,并加强对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经营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

      (三)进一步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力度。一是健全监管体系。各单位要明确资产管理的专(兼)职机构和专职人员,加强对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和维护。二是加大监管力度。突出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产权变动的监督,积极推行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规范和完善资产处置收入管理,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强化对国有资产数量、质量和使用的监控,为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提供详实的数据和信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