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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情况的视察报告

更新时间:2019-06-27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计划安排,6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凤生同志带领视察组,对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一行实地察看了宏达牧业养殖场、华远肉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库、永丰鸿兴蛋鸡养殖场,听取了市政府工作情况汇报,召开了座谈会,围绕做好动物防疫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政府高度重视,防控基础不断巩固。成立了市级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疫病防控责任状,各乡镇、农林牧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接受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负责本地区重大动物疫情监控工作。制定了《五大连池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控预案》,市区组建了150余人的应急处理预备队,与各农场、沾河林业局及周边市县保持疫情预警防控合作,为迅速控制疫情提供了保障。制定了《2014-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长期规划》,将国家重点防控的重大动物疫病纳入整体规划中,指导全市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二)防控措施得力,防控水平有效提高。一是实行了监测、报告及公布制度。将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和防疫工作有机结合,在免疫过程中,严密监测动物疫情发展形势。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结束后,进行畜禽免疫抗体检测,对于免疫不达标的进行二次补免,提高免疫效果。在重大动物疫病高发季节实行24小时值班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疫情预警。二是建立了疫情应急处理机制。在非洲猪瘟防控期间,市政府分别与各乡镇及各有关单位签订责任状,乡镇与村民委员会签订责任状,确保各级责任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处级领导包乡镇、乡镇班子成员和干部包村屯防控责任制,确保非洲猪瘟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三是落实了养殖户主体责任。全市生猪养殖户签订了承诺书,存栏300头以上的养殖大户向市政府递交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承诺书,存栏300头以下的养殖户向所在乡镇政府递交承诺书,明确了养殖场(户)的防控主体责任。四是严格执行消毒灭源措施。坚持存栏100头以上的养殖户每天消毒一次,存栏100头以下的养殖户每三天消毒一次。在环境卫生养护中心设立生猪运输车辆免费消毒清洗点,对备案的生猪运输车辆和外地生猪贩运车辆进行消毒,贩运车辆凭当日消毒凭证方能从事生猪贩运活动,无当天消毒记录,不予出具检疫证明。
  (三)物资储备充足,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建立了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库,储备各式防护服及防护用品500余套,各类抗体检测试剂各300份,动物扑杀器3台,火焰消毒器3台,高压消毒器3台,各类消毒药共3吨,各类物资共计1200余件。在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期间,为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实验室购置便携式非洲猪瘟检测系统一套,可以进行非洲猪瘟病毒检测工作。2018年,我市共拨付物资储备采购资金34.2万元,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储备库建设24.6万元,冷库建设7万元,疫苗冷链体系建设9.2万元,动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20.6万元,非洲猪瘟防控期间防疫员增加临时补贴7.6万元,非洲猪瘟便携式检测仪18万元。2019年,政府拨付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资金38.8万元,划片区集中防疫资金24.2万元。
  (四)创新服务方式,防控体系日趋完善。大力推行兽医社会化服务,不断完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出台了《五大连池市划片区集中免疫实施方案(试行)》,将全市划为三个免疫片区,从全市防疫员队伍中择优选择15人组成三个防疫小组,负责所在片区内的疫苗接种、档案建立、防疫宣传、技术推广、疫情巡查等工作。由各乡镇畜牧中心负责建立档案,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与防疫员签订聘任协议书,并实行定期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2019年春防工作于3月20日正式开始,各种动物疫病应免数量为:口蹄疫猪3.6万头、牛0.8万头、羊4万只,禽流感鸡20.5万只、鸭1万只、鹅3.8万只,猪瘟4.2万头,蓝耳病4.2万头,布病牛0.3万头、羊1.2万只。截至4月30日春防工作全面完成,全市没有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二、存在问题
  一是动物疫病防控意识不强。少数基层干部和群众法治观念淡薄,畜禽养殖重养轻防,不配合免疫、检疫,病死畜禽尸体不能及时依法处理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二是动物防疫队伍建设薄弱。乡镇畜牧中心非专业人员占多数,年龄偏大,知识老化,村级防疫员技能水平有限、待遇低,动物疫控中心试验室缺少工作人员,难以适应现代动物防疫工作发展的需要。
  三是动物检疫的力度不够。私屠乱宰的现象依然存在,市场销售未经检疫的畜禽产品时有出现,给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带来安全隐患。 
  三、工作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大《动物防疫法》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实效,切实增强基层干部及广大养殖户的防疫意识,促进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
  二要进一步加大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工作力度。对兽医人员开展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水平,适度提高村级防疫员待遇,加强对兽医防疫人员的管理,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确保畜牧业生产健康持续发展。
  三要进一步加大动物防疫检疫监督执法力度。解决动物检疫薄弱环节,真正做到检疫工作不留死角,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